为加强学院办事效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保持学院行政工作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学院行政工作人员办理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后勤保障、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学酬金发放、工会福利、消防安全事项,按照学院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需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涉及的范围:领导督办、催办、交办的事项,按惯例应在某时段办理的事项,各工作职责要求须办理的事项,日常事务及其它。
三、限时办结时间规定
1、领导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办结;无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作出口头或书面承诺,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办结。确实无法完成的,需在领导督办、催办、交办事项后即刻作出回复。
2、来访教职工、学生索取资料、咨询、请示有关学院教学工作相关的事项,能即刻办理的即刻办理;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的,应及时向来访教职工、学生说明原因及办结时限;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找到并转告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交待办理,交待日期即为办结或者答复的日期。
3、对需要集体协作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提交主管领导集体研究,核实情况,及时落实处理。按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回复办结时间。
4、需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事宜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师生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事项,三日内必须做出反应,十日内办结。
6、日常事务随时办结,应当天办结的事项绝不拖延。
四、责任追究
经办人全年内出现一次未办结行为的,由分管领导给与教育批评;全年内出现两次未办结行为的给与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全年出现三次及以上未办结行为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六、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点: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南204室
电话:028-85471567
邮箱:nic8201@scu.edu.cn